第A01版:头版
   第A02版:要闻
   第A03版:热线
   第A04版:广告
   第A06版:民生
   第A07版:社会
   第A08版:广告
   第B01版:新农村
   第B03版:安全与生产
   第B05版:广告
   第B06版:人口·社会·家庭
   第B07版:暨阳湖
   第B08版:广告
   第C01版:教育周刊
   第C02版:小记者园地
   第C03版:家教指南
   第C04版:广告
第A03版: 热线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目录
小贩叫卖猫头鹰被制止
甲鱼穿上“泥马甲” 市民购买要当心
道中青青草
轮下多留情
声音 连线
 
2007年9月25日    目录导航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下一篇  
 
小贩叫卖猫头鹰被制止

铁笼中的猫头鹰。

  本报讯 “猫头鹰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有人竟公然在菜场周边大声叫卖。”前天,一市民向本报热线投诉说。

  接到投诉后记者随即赶往现场。在市区华昌菜场,记者果然见到一小贩手提铁笼,在路边叫卖猫头鹰,许多市民在围观。先前一步赶到的城管队员正在现场处理。没想到小贩还非常蛮横,丝毫不服从城管队员的管理。无奈之下,城管队员只好拨打了“110”报警,和警察一起对该小贩进行了处理,并依法放生了被困在铁笼内的猫头鹰。

  经了解,这只猫头鹰是该小贩不久前在一农田里抓获的,可能缺少法律常识,为了获利堂而皇之在菜场上叫卖起来。记者提醒广大市民,保护野生动物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如发现有人贩卖野生保护动物,请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孔也  徐昇 文/摄)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您对这篇文章的满意度
非常满意
不太满意
很不满意
 
 
张家港日报数字报刊 地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87号 张家港日报主办 
邮编:215600 征订热线:0512-58983000   广告热线:58671885
投稿信箱:zjgdaily@zjgdaily.com.cn
所有内容为张家港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