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加强基层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纪实
□ 本报记者
2007年,市司法局以“调解能力建设年”为抓手,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大调解中的主导作用,夯实组织网络基础,健全规范运行机制,创新工作手段,提升工作绩效,在预防和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中赢得主动、赢得先机,全力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建一支“专兼结合、以专带兼”的调解队伍
今年以来,市司法局不断调整、充实、壮大人民调解员队伍,加大培训力度,改善人民调解队伍的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提升人民调解员的调解能力,着力构建“专兼结合、以专带兼”、网络化的人民调解工作新格局。
市司法局激活用人机制,把懂法律、懂政策、懂民情、懂调解技巧的人才吸引到人民调解队伍中,不断加强相关法律知识和工作技能的培训。对71个行政村、32个社区调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了调整,吸收了140名具有法律大专以上学历或在读法律大专班的村(社区)干部充实到基层调解组织中,带动了人民调解队伍的整体素质的提高。
目前,绝大多数人民调解员都处于非职业化状态,这使得调解员能力素质的提高、调解时间和精力均受到限制,调解的质量也大打折扣。今年,该局广泛开展调研,探索培养既具有法律知识又熟悉本地风俗的专职调解员工作模式。塘桥镇在这个方面作了有益尝试,目前有4名村级专职调解员,探索的是“政府购买服务”的路子。
织一张多层次、宽领域、全覆盖的调解网
今年以来,市司法局筹备组建市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形成以市人民调解委员会为龙头,镇(管理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导,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委员会为节点的多层次、宽领域、全覆盖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
目前,全市各级调委会调处矛盾纠纷的调解成功率从2006年的97%增长为今年上半年的98.26%,在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发挥了主渠道作用。
此外,该局还将人民调解工作向非公有制企业,向涉外调解,向行业、区域性领域延伸。近年来已在337家百人以上的企业组建了调委会,组建率达75.1%。
依托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了“规范化调委会”创建活动。今年,各镇调委会将创建共计96家“ 规范化调委会 ”,占全市调委会总数的39.5%,力争超出年初提出三年达80%的目标。
建一个健全运行的调解机制
在人民调解工作中,市司法局进一步创新调解机制和调解方式,落实好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矛盾纠纷预警制度、委托调解制度和群体性事件快速反应机制,对社会矛盾做到早发现、早调处、早解决。
近年来,该局坚持定期开展不稳定因素的“大排查、大调解”活动,对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尤其是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越级性上访的苗头性事端进行全面梳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一旦遇到重大纠纷实行快报制度。
同时,为了健全运行机制,该局还建立了专职听证员队伍、与市法院联合确定20名人民调解员为人民陪审员。2005年以来,市法院委托调解的11件民事案件,均由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法成功调解。
创一种多样化的工作手段
今年以来,市司法局将“防止个别问题群体化、简单问题复杂化、经济问题政治化、内部问题社会化、局部问题扩大化”作为人民调解工作的重点,积极拓展人民调解领域,主动参与涉及征地拆迁、环境治理保护、医疗纠纷、公共管理等社会难点、热点纠纷的调解,充分发挥好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作用。与此同时,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作用,推进法律服务的积极介入,提高了调解工作的效果和公信力。
为有效防止弱势群体矛盾激化,在人民调解工作中,市司法局引入法律援助,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和服务。今年,该局还进一步规范了镇法律援助站的工作,使需要法律援助的群众能得到及时、就近的帮助,形成了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相互支持、相得益彰的局面。(秦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