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上午,南丰镇拆迁户王某(已80多岁)因擅自入住尚未交付使用的拆迁安置房,与工程队发生冲突。在冲突中,王某的爱人手臂骨折,王某的女儿称其放在木箱中的3万余元现金、手饰等物不翼而飞,要求工程队赔偿损失。工程队以王某擅自入住和没有看见钱款和物品为由拒绝赔偿。
经过当地村干部和调委会干部的前期调处,双方的矛盾未见平息。之后,该村的其他村委干部及南丰派出所、南丰司法所的相关工作人员火速赶赴现场。为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现场的工作人员分头向双方做说服解释工作,希望双方坐下来心平气和地协商,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来主张各自的利益。并劝说当事人不要感情用事,做悔恨终身的事,否则将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最终双方就赔偿损失达成协议,避免了一场流血事件的发生。(丰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