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人民政府代市长 徐美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的颁布施行,有利于保障公民民主权利,有利于促进政府依法行政,有利于加快构建和谐社会,必将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加快构建和谐社会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我市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就开始推行政务公开,通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政务公开工作成效明显,去年,我市被列为全国政务公开工作示范点。在内容形式上,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4万余条,开通了“张家港政务公开信息网”,搭建了网上办事综合平台,设立了政务信息固定查阅点、电子文件查阅中心等,降低了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成本。在公开制度上,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运行机制、工作保障机制、督查考核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实现了标准化、规范化。在工作措施上,坚持从源头抓起,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5轮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削减率达到81%,审批周期缩短了三分之一,建立了招投标采购交易服务中心、建筑工务处,开设了网上中招市场,试行了药品委托采购配送制度等。日益完善的公开制度,不断丰富的公开内容,灵活多样的公开形式,规范有序的公开流程,为我市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条例》的颁布施行,对政府工作既是挑战,更是机遇。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从建设法治政府、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贯彻实施《条例》的坚定性和自觉性,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一要认真学习,周密部署。各类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条例》的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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