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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工程师职称申报正式启动
 
2008年5月1日    目录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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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工程师职称申报正式启动

  本报讯 日前,笔者从人事部门获悉,一年一度的高级工程师职称申报将于“5·1”假期后全面实施。为更好地服务人才,满足我市高层次人才职称评审的需求,近日,市人事局下发了《关于2008年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条件和材料要求的通知》。

  高级工程师的申报对象主要是指从事机械(农机)、电子、化工、医药、建设、交通等专业技术工作,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对象的学历和资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毕业(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2年以上;硕士研究生毕业(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4年以上;本科(学士学位)毕业,取得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5年以上;大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或大专毕业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取得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5年以上;省(部)级科技进步、科技成果三等奖(或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取得发明专利,经本专业专家审定,该发明专利为企业解决了技术难题,为企业生产起到重要作用。

  《通知》对申报对象的业绩成果提出了明确要求,申报对象任职期间,在科技研发、工程设计、专利发明、成果转化、行业标准制定或情报资料汇编等方面需要做出一定成绩或取得明显成效。同时,申报对象在论文、著作、职称计算机等方面需要满足相关评审条件。对于任现职期间,受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1年以上申报;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申报;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以上申报。

  职称申报的具体时间为5月4日~23日,材料报送地点为市职称办(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市政府大院综合楼420、421室),咨询电话为58686500、58173520。具体事项可登录www.zjgrs.gov.cn、www.zjgrc.com查询。

  (章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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