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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29日    目录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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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轮私进长江 万元罚单买教训

  本报讯  7月18日下午,海轮“鑫民”因未按规定擅自进入长江,被锦丰海事处处以1万元的行政处罚。

  随着北京奥运盛会的日益临近,锦丰海事处进一步加强了对辖区码头、船舶、船员的现场监管,通过严把签证关、安检关和强化现场管理等途径,保障辖区水域的安全畅通。7月16日傍晚,“鑫民”轮业务员抓住办理进出港签证手续人员较多的“有利时机”,到锦丰海事处值班大厅办理进港手续。细心的值班人员发现该轮船长无《海进江资格证明》,且未按规定申请引航员,构成了未按规定进行配员的违法事实。值班人员当即开具了证书收存单,考虑到该轮属于海轮,船期较紧,值班人员为其办理了相关进港手续。当日晚,“鑫民”轮业务员趁夜色再次来到锦丰海事处,企图用重金贿赂该处值班人员,免受处罚,遭到锦丰海事处值班人员的拒绝。

  7月18日,锦丰海事处对“鑫民”轮作出了处罚1万元的决定,在该轮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合格船员后,当日下午,锦丰海事处才给予签证放行。(孔也  刘海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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